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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经开区院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,成功促成两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。
这两起故意伤害案件均为双方因日常琐事引发的冲突,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小,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,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,第一检察部将案件移送刑事和解室调解。
调解中,控申干警、案件承办人及人民调解员认真听取了双方诉求,从法理和人情上劝说当事人,最终达成调解协议,犯罪嫌疑人分别赔付被害人6万元、4万元,被害人当场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。
这两起案件是我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生动实践,通过刑事和解,把该两起涉诉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检察办案环节,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文字:洑娇
原标题:《刑事和解促涉诉矛盾就地化解》